(工傷意外) 清拆玻璃幫工前臂被割傷, 獲賠約 $180,000
- Claim-Accident by hkclaim
- 2020年10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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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編號:DCPI 15XX/2010
案件名稱:施XX 訴 XXX裝修工程
法庭:區域法院
主審法官: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玉芬
判案書日期 :2012年1月31日
個案:
這是一宗發生於2008年9月6日在黃泥涌道93 - 95C的意外,原告人/申請人施先生正在替被告人/答辯人許先生做清拆玻璃的幫工。當原告人正在扶住一塊約8呎(高) x 4呎(闊)的玻璃時,玻璃突然爆裂,原告人的右手腕近右前臂被割傷,左手踭亦告受傷。
原告人職業:清拆玻璃幫工
原告人傷勢:
(i) 右手腕近右前臂不時作痛,特別在天氣轉冷的時候;
(ii) 右手手指無力及不靈活;
(iii) 右手臂局部肌肉感到麻痺;及
(iv) 右手不能提舉重物。
原告人獲61日病假
審訊結果:法庭裁定被告人須負法律責任。
法庭判定的賠償項目:
項目賠償額
(1)疼痛、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$ 120,000.00
(2)審訊前的收入損失$ 41,520.00
(3審訊前的強積金供款的損失$ 2,076.00
(4) 特別損失$ 11,477.00
扣除DCEC 790/2010的補賠 (42,281元)
總計$ 182,792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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